一、邮寄证书范围:
二、办理流程:
1、行政相对人根据领证通知确认领证批次和领证人员名单,填写“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”(扫描下方二维码,下载表格)。
领取注册造价师初始注册、延续以及遗失补证注册证书的还需填写“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”(扫描下方二维码,下载表格)。
2、行政相对人将加盖公章后的“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”和“证书邮寄所需照片信息表”(如需)邮寄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。
3、办理注册监理工程师变更、延续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需将原注册证书原件和“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”一起邮寄至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。
4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根据“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”将人员注册证书邮寄给行政相对人。
5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行政服务中心收件信息:
部门名称: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交易服务科
地址: 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政务服务大厅2号窗口
邮政编码: 200032
联系电话: 54614788-1033